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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提高地下水水费 2015年末京津每吨4元

2013-02-21 19:46  季苏平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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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地下水水资源费将大幅提高 2015年末京津地区每吨4元

中广网北京2月21日消息(记者季苏平)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到2015年末大幅提高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其中北京、天津地区的地下水水资源费达到每吨4元。

中国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的1/4,全国2/3的城市缺水,我国北方地区3/4的水来自地下。华北地区形成世界上最大的地下漏斗区。正因如此,为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建设节水型社会,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进一步推进水资源费改革,提出了到2015年末各地应该达到的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万劲松处长:通知里有一项重要的工作是,我们根据全国不同地方的水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把31个省份分成了6大区域,分别制定了到2015年末应该达到的最低标准。

据统计,到2015年末,全国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每吨提高8分钱,而地下水每吨提高2毛3。其中北京、天津的地表水资源费将提高到1.6元每吨,地下水提高到4元每吨。万劲松分析,水资源费主要针对工业和洗车、洗浴等特殊行业,对城市供水和农业用水影响不大。

万劲松:我们要求较大幅度提高地下水的水资源费标准,这主要是针对城市供水管网之外的。地下水水资源标准提高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对老百姓,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与之相比,江西、重庆、贵州等南方省份的水资源费标准提高后依旧比较便宜,地表水水资源费每吨仅为一毛,而地下水也仅仅为两毛。万劲松解释说,实际上部分省份因为水资源较为丰沛,原有的水资源费标准非常低。一些省份标准虽然要提高好几倍,但是绝对值依然很低。

万劲松:既要推进价格改革,也要考虑它们的水资源费目前确实要低很多,先让它们基本上形成一个统一的水资源费标准,后面再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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