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楼市调控新信息
2013-02-21 10:39 杜宇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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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记者杜宇)楼市上涨预期愈演愈烈,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出重拳,出台五项政策措施,释放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强烈信号。 记者第一时间采访有关专家和业内人士,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的楼市调控新信息。 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原则: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刘卫民说,在城镇化快速推进,住房需求旺盛、供给紧张的大背景下,住房作为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发展资料,政府必须控制其过度投资倾向,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公布房价控制目标更强调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更严格的要求。 限购信贷从严 房产税试点扩容 限购、信贷、房产税是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的三柄利器。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这是从严的表现,体现了两个层次的要求,一是继续严格执行既有的限购政策,二是意味着限购范围有可能扩大。” 对于市场传言较多的信贷政策和房产税,国务院常务会议各用一句话表述:“严格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和“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张大伟说,从全国范围来看,当前房地产市场并未呈现“普涨”,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差异很大,再次重申严格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对于当前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一、二线城市来说,效果应该更明显。 针对房产税扩容,朱中一认为,虽然当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面临一定困难,但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这样的要求,说明这个方向是不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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