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前总经理回顾30年发展:上缴税费利润近2.9万亿
2013-02-18 15:18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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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筹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指出“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 三十年过去了,中国石化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组建公司,发展成世界500强第五名、中国企业500强第一名的国际知名能源化工公司。在2012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中,有5家是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其中比“中国石化”成立时间早100年的有3家,早93年的1家,早74年的1家。“中国石化”用了一代人的时间成功赶超他们的百年历程,这个路是怎样走过来的?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的发展环境,是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充分发挥的制度优势,是人民的进取精神。 以国家希望为使命 在中国石化总公司成立大会上,姚依林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致词,强调“国家对你们寄予很大的希望,希望你们在八十、九十年代,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姚依林讲的国家希望,主要是“通过提高石油化工工业来改善我国的人民生活”;“给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较多的财力,增加国家的收入和积累”;“实现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要求”,其中“增加国家的收入和积累”,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全局,是为至要。1983年全国财政收入1367亿元,石化企业上交的税收和利润合计107亿元,占全国总收入的将近8%,影响举足轻重。康世恩领导的专家小组提出,改革后的新体制可以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多创财富,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115亿元。这是一个打动人心的目标,是国家急迫期望解决的大问题。 为了落实国家“寄予很大的希望”,早在石化总公司筹备期间,即专门召开会议,组织企业制订《1983年—1985年提高经济效益方案》。这个方案不只是引导企业挖掘生产潜力,更重要的是确立公司为国分忧的经营理念,把提高效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当作企业和全体职工的光荣使命。1984年4月,国务院在听取石化总公司汇报时明确提出:国家把石油化工看做是生财之道,你们要考虑少投入、多产出、快产出,首先把效益搞上去,为缓解国家财政困难“雪中送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于1984年1月至8月,在半年多的时间里,连续8次讨论石化总公司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这在国务院各部委中,是绝无仅有的。我们也由此感悟到国家期望的殷切,不敢懈怠。 三十年来,“中国石化”不忘使命,累计向国家缴纳税费20093亿元、利润8864亿元,合计28957亿元,相当于国家建设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一期)、青藏铁路三项跨世纪工程全部投资的11倍多,初步实现了国家的希望,为强国兴邦和保障民生发挥了“雪中送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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