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土厅副厅长吕英明被开除党籍 另将行政处分
2013-01-29 12:39 索有为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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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广州1月29日电 (记者 索有为)记者29日从中共广东省纪委获悉,广东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吕英明因严重违纪日前被开除党籍,给予吕英明开除的行政处分由广东省监察厅报广东省政府批准后,另行作出。 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中共广东省纪委日前对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吕英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此时,吕英明履新尚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其此前长期在广东省水利部门工作。 经查,吕英明在省水利部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吕英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中共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吕英明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吕英明开除的行政处分由广东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后,另行作出;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生于1962年的吕英明是广东高州人,1999年任广东省北江大堤管理局局长,并于2001年起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2012年10月,吕英明曾带队到重庆市巫山县考察对口支援工作。2012年11月,吕英明出任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履新不到一个月就被立案检查。(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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