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言老龄化:积极鼓励引导建立老年社区
2013-01-16 13:23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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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言) 一对夫妇将要面对供养双方父母和抚养一个未成年子女的沉重负担 积极鼓励建立老年社区 政府加大购买服务,重点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生活照料和服务 我国目前老龄化发展态势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老年人口规模大,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是全球唯一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二是老龄化速度快,2000到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增加了5000万,平均每年500万。三是解决的难度大,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数量增长较快。 老龄问题带来的影响广泛而深刻。人口年龄结构预测表明,我国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老年人,1990年为13.74人,到2025年为29.46人,2050年为48.49人,总抚养比呈持续上升态势,这就意味着一对夫妇将要面对供养双方父母和抚养一个未成年子女的沉重负担。 面对严峻形势,我国应将积极养老、应对老龄化战略扩展进基本国策,使老龄事业成为国家意志,并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治理。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按开发比例定向划拨土地,积极鼓励引导建立老年社区。老年社区应由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其它机构共同建立,统一规划、整合,运用社区资源、提供社区老年人所需的长期护理服务。可尝试按出让商业地产的比例划拨土地用于建立公益型养老社区。设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动态的入住门槛,只租不售。这种土地的使用由政府严格监管,服务由政府购买并监督实施,并在土地、水、电、燃气、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同时按照老年人的特点,对老年社区的各种设施进行规划设计,包含必要的医疗、娱乐、文教、社交等公共设施,充分考虑到老人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进行人性化设计,达到安全、方便、舒适的要求。 政府加大购买服务,重点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生活照料和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让社会力量运营、社区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与社会联动式的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缓解老年福利机构养老床位不足的矛盾。实施规范管理、制度管理和长效管理,明确规定服务质量、标准、规格、费用和违约责任等,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服务对象要特别针对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等老年群体。充分调动政府和社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政府要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优质服务摆在第一位,主动接受监督;要重视总结与推广经验。我国政府为特殊老年群体购买服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特别注意已有经验的总结、提炼和推广,使工作避免盲目性,提高自觉性和科学性。(全国政协委员 李宏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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