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企业操纵面板价格被罚 发改委解释轻罚原因
2013-01-05 07:58:0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宣布,韩国三星、LG等六家企业因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被罚款1.44亿元。这是我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实施价格垄断处罚。但一些分析师和网友认为处罚太轻,欧美开出的罚单比我国高数十倍。为什么对操纵价格行为的处罚如此中外有别?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六家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行为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2001年至2006年,韩国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在我国台湾地区、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协商液晶面板价格。 “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有关信息,操纵了液晶面板市场价格。”这位负责人说。 根据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数据,2001年至2006年,面板成本占彩电生产成本的80%左右。近年来这一比例有所回落,但也在70%左右。涉案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损害了国内彩电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的处罚比欧美要“轻得多” 除罚款外,发展改革委还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3675万元。一些网友认为罚金过低“不给力”“没什么警戒作用”。 据了解,六家企业被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缴纳的罚款包括: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台湾友达因最先坦白而被免去罚款。 最近,美国对相关6家企业合计判处罚金12.15亿美元,还对3家企业的9名高管追究了刑责;欧盟对涉案企业判处的罚款总额为6.48亿欧元;韩国判处的罚金总额为1940亿韩元。 一些专家认为,由于种种原因,少数大企业之所以敢于知法犯法,违法成本低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尽管数千万元是不小的数字,但对于那些利润高达数十亿元的跨国公司而言,的确可以忽略不计。但这些企业的违法行为对我国电视机生产企业,京东方等面板企业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损害却是不可低估的。 京东方是我国国产液晶面板龙头企业,由于境外企业的不法行为等原因,这家高科技投入动辄数十亿乃至上百亿元的企业多年来亏损累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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