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自12月15日起 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 所谓个人养老金 就是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国家政策支持的 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个人自愿在特定账户存一笔钱,每年不超过12000元 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 到达退休年龄时 又多一个养老金来源、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与普通银行理财或基金、商业保险不同 个人养老金缴费 可享受延期征税的优惠政策 为推动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 通知要求优化产品供给 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 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基础上 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 通知还增加了提前领取情形 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出国(境)定居外 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 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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