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7日,泰国宪法法院就泰国中央选举委员会提请解散远进党案进行最后一次审理。宪法法院做出裁决,下令解散远进党。包括远进党前党魁皮塔在内的11名远进党执行委员,在宪法法院作出裁决之日起10年内禁止注册新政党、担任政党执行委员会成员或参与组建新政党。 2024年3月12日,泰国中央选举委员会会议通过决议,提请宪法法院下令解散远进党,并剥夺该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政治权利。泰国中央选举委员会称,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远进党的一些行为违反了宪法相关规定。4月3日,泰国宪法法院决定受理该申诉。 根据此前宪法法院作出的裁决,远进党前党魁皮塔以及远进党提议修改《刑法》第112条并将其作为竞选政策,属于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总台记者 杨探骊)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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