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依法全方位保护传承闽剧 选树12所学校为市级闽剧传承示范校基地校 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19日召开的《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上获悉,该法规实施以来,市政府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闽剧发展,全市还选树12所学校为市级闽剧传承示范校基地校,营造了闽剧保护和传承的良好氛围。 闽剧作为福州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已有400多年的历史,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夯实闽剧发展基础,推动闽剧艺术传承发展,我市先后制定了《福清市关于闽剧保护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马尾区地方戏曲院团扶持奖励办法(试行)》《长乐文化发展纲要》等文件。加大闽剧教育教学扶持力度,市里投入3082万元用于闽剧闽茶实训基地修复性建设,财政也下达专项经费扶持包含闽剧在内的学校美育项目建设发展。部分学校将闽剧传承纳入教学计划,探索在语文、音乐、美术选修课程中创造性开设闽剧选读、绘画、经典诗歌等模块供学生选学,台江实验小学还通过课堂主渠道教授闽剧,学生参与面达100%。 加强闽剧演出阵地建设,福州闽剧院新剧场已揭牌启用,成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新阵地。市艺术学校建成全国首个闽剧数字博物馆,依托“互联网+”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放线上课程,推动闽剧数字化传播与服务。 树牢剧目精品意识,我市创排选送的闽剧《过崖记》入选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作为我省唯一剧目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戏剧节,获评优秀剧目奖;闽剧《门槛记》入选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闽剧《马江魂》入选第四届全国民营剧团优秀剧目展演并作为开幕大戏。 加强闽剧人才队伍建设,民营闽剧演出团体从业人员被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范围,2021年至2023年全市戏曲院团及高校共有13名闽剧人才通过评审取得专业职称,其中高级职称6人。表演艺术(闽剧)大专班、戏曲多剧种本科函授站等平台建立了闽剧人才中高职本一体化贯通式升学培养模式,填补我省戏曲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空白,为闽剧传承发展储备人才。 市政府表示,下一步,将推出福州话推广宣传系列活动,修复剧种生存发展生态;推行“二元制”、委托培养、合作办学、“名师传艺”等模式,加强人才培养,并拓展院团精品创作空间,把闽剧艺术作品纳入公共文化服务采购目录,推动闽剧蓬勃发展。(记者 李白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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