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0号)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减少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斩断疫情传播途径,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自5月19日00:00起实施全市交通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严格落实《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8号)》要求,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不离广。 二、除军车、制式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制式执法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不需要通行证外,其他车辆均需要办理通行证方能通行。 三、《四川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四川省闭环管理通行证》继续有效。 四、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水电气通信抢修人员、方舱医院及隔离场所施工人员等,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通行证,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向属地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申领。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由属地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发放。 五、运输防疫物资、医疗物资、生活必需品、应急救灾物资、方舱医院及隔离点建筑材料等车辆,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通行证,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向属地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申领。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由属地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发放。 六、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设计通行证样式,各地对照样式制作并发放。从本通告生效之时起,凭新的通行证在全市范围通行,以前各地印制发放的通行证一律失效。 七、交通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八、对违反管控规定的,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市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咨询电话:0826-2331423 各县(市、区)、园区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咨询电话: 广安区:0826-2242384 前锋区:0826-6922223 华蓥市:0826-4821560 岳池县:0826-5223373 武胜县:0826-6212523 广安经开区:0826-2562876 枣山园区:0826-2585828 协兴园区:0826-2990022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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