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题:城市燃气事故追踪:今年7起较大事故敲响警钟,燃气安全该如何保障? 新华社记者 刘夏村 今年以来,国内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引发广泛关注。日前,国务院安委办通报近期多起燃气典型事故,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对重点地区燃气安全突出问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现状:个别地区和时段燃气事故频发 6月13日清早,湖北省十堰市一处集贸市场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这是近5年第一起燃气重大事故,沉重敲响了燃气安全警钟。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当前我国个别地区和时段燃气事故频发,燃气安全形势严峻复杂。截至11月底,今年全国已发生燃气较大事故7起,比2020年、2019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特别是近期辽宁、河北等地连续发生燃气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9月10日,辽宁大连一居民楼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10月18日,河北邯郸燃气管道维修人员在处置天然气泄漏时窒息死亡;10月21日,辽宁沈阳一饭店发生天然气泄漏爆燃;10月24日,辽宁大连一居民楼发生燃气爆炸。这些事故造成多人死伤。 专家:一些燃气企业“跑马圈地”安全管理没跟上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介绍,这些事故集中暴露出燃气安全领域四方面的风险和问题: ——燃气快速发展与安全不同步的问题突出,管道燃气管线违章占压、违规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大量存在,液化石油气企业违法充装、无证经营等行为突出; ——部分燃气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突出,一些燃气企业在全国快速扩张、“跑马圈地”,但安全管理没有同步跟上,安全技术装备配备不足,对控股或参股公司安全生产问题失察失管; ——科技信息化手段滞后的问题突出,燃气自闭阀、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使用不多,很多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与未安装信息化燃气报警装置或出现故障,无法提前感知重大风险等有关; ——安全监管任务与人员执法专业水平不匹配的问题突出,燃气安全监管存在力量不足、人员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有的地方过度依赖燃气经营企业自我管理,而疏于检查执法、放松警惕,执法“宽松软”。 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国务院安委办日前要求,各地安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近期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有力措施。 国务院安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是要聚焦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 二是要聚焦重点场所,全面排查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检查是否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问题。 三是要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深入排查位于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充装点,坚决治理违法运输、违规配送等问题。 四是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隐患,定期通报典型执法案例和曝光事故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五是要严格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督促使用燃气的各类餐饮企业,特别是位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企业食堂等重点场所的餐饮企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严防群死群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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