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11月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此举行专题集体采访活动。 据了解,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去年年底部署自然资源部等8个部门,在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的基础上,认真起草专项报告。专项报告全景式地介绍了国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11个类别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状况,比较全面地报告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改革的工作进展情况。 “专项报告一方面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管制制度、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强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系统总结自然资源管理近年来的进展和成效;另一方面对资源约束趋紧和利用粗放并存、生态系统整体质量和稳定性不容乐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还不健全、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仍时有发生等5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反映。”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廖永林介绍。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研室主任张永志介绍,为了给常委会审议专项报告建立良好基础,今年4月至9月,在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报告前,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调研,先后到河北、北京、福建、陕西、吉林等地,以及中石油等重要能源企业进行调研,邀请相关领域全国人大代表参加调研活动,并且征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意见,形成调研报告。报告在充分肯定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还围绕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健全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推进法治和治理等5个方面,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常委会审议专项报告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比如,进一步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等级分布等质量情况,增加动态数据反映资产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围绕“双碳”目标,推动生态资源权益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等等。 张永志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加强监督,有利于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加强和规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合理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利于通过监督来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向全国人民报出一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明白账,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加快构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治理格局,提升管理和治理水平,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更好服务国家发展、造福人民。 “为了不断提高人大监督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我们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推进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研究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目前已经形成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张永志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整改问责工作,推进人大全方位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国有资产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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