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3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优先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按照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要求,全面梳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缺口,补齐影响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的基本办学条件。 《通知》指出,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义务教育需求矛盾的新变化,立足长远、科学谋划,按照“统一部署、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原则,紧密结合国家“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做好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通知》明确了三项主要工作: 一是优先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按照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要求,全面梳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缺口,补齐影响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的基本办学条件。着力改善高寒高海拔地区取暖条件,大力改善学校寄宿条件,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建设乡村温馨校园。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多种方式保障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统筹考虑规划易地扶贫搬迁教育配套设施建设,保障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需求。 二是切实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结合义务教育发展需求,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大人口聚集的城市、县城学校规划建设力度,切实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巩固化解大班额成果。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原则上不得新建超大规模学校。 三是稳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建设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配齐设施设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校园环境育人功能。稳妥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支持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提高信息化设备使用效率,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 《通知》提出,各省份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具体实施范围,要优先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等纳入实施范围。纳入“能力提升”项目规划的学校必须是长期保留的、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中按要求已经转为公办学校的,可纳入规划。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不纳入规划;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不纳入规划。 《通知》要求,科学测算,加大投入。各地要夯实政府主体责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结合本地财政可承受能力,合理编制规划。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足额保障规划所需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确定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不留资金缺口,严禁以学校名义举债建设。要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资金的统筹衔接,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要求安排项目,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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