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9月13日电(记者韦骅、黄茜恬)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13日表示,因应香港国安法实施,特区政府税务局已修订《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及信托团体的税务指南》。如任何团体支持、推广或从事不利于国家安全的活动,税务局将不再认定其为慈善团体,并会撤销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给予的豁免缴税资格。 许正宇表示,按照现行指南,要被认定为慈善团体,有关团体必须纯粹是为法理上承认的慈善宗旨及为公众利益而成立。慈善团体一直以来在香港有其重要角色及独有贡献,通过“第三次分配”达到种善因得善果的社会效益。豁免缴税资格可以让慈善团体保留更多财政资源,从而有空间推动更多促进公众利益的慈善项目。 许正宇指出,在社会进行慈善活动促进公众利益当然值得鼓励,但也必须防范别有用心的人假借慈善之名,实际上却在危害国家安全。假如经审视后发现有团体参与或运用其资源支持或推广不利于国家安全的活动,香港将毫不犹疑地将其排除在慈善团体之外,并撤销其豁免缴税资格。 许正宇说,修订后的指南除了适用于《税务条例》第88条下的新申请外,当然也涵盖现时已获确认豁免缴税资格的所有慈善团体。税务局会进行定期复检,并留意有关团体的实质性质有否改变。如发现有慈善团体参与或运用其资源支持或推广不利于国家安全的活动,并在全面审视后认为其已根本性地改变慈善宗旨,便会撤销其豁免缴税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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