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今天(9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编制,确定了2021—2025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 《行动计划》共分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环境权利,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人权教育和研究,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实施、监督和评估8个部分,包含近200项具体目标和任务。 行动计划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起点。在总结前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中国政府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确定2021—2025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其中包括: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乡村振兴建设,贯彻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扩大公民自主参与和自由发展空间,完善人身权利、个人信息权益、财产权利和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障制度,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推动绿色发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完善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障和特殊保护,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 将人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 认真践行国际承诺,深度参与国际人权事务,推动完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完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全方位、多层次保障《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 |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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