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7日电 谈及疫苗接种数据跨省共享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吴良有7日表示,如果大家有跨地区的接种需求,建议在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后及时向接种单位索取并且妥善保存纸质版的接种证明。 7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有的网民反映,因工作学习等原因,人员跨区域流动性比较大,在户籍地接种的疫苗能查到疫苗接种记录,但到了工作地或学校所在地查不到接种记录,出行生活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请问疫苗接种数据跨省共享推进情况如何? 吴良有回应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为了提高流动人员跨区域接种疫苗的便利性,前期我们已经要求各地协调配合,做好疫苗跨地区接种信息管理工作,要求接种单位在完成接种后及时为接种者提供预防接种凭证,群众可根据接种凭证完成续种。 “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推进全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着力解决数据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扫除数据交换的障碍,为各地将接种信息统一纳入健康码管理提供方便。”吴良有说。 吴良有表示,下一步,对于目前尚未实现接种信息跨省互联互通的地区,大家还是要在接种后续剂次疫苗时提供接种单位出具的纸质版凭证,按照纸质凭证的记录接种后续剂次的疫苗。如果大家有跨地区的接种需求,建议在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后及时向接种单位索取并且妥善保存纸质版的接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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