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原主任王金鼎被“双开”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2021-08-03 16:21:55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原主任王金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原主任王金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金鼎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金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金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金鼎简历

王金鼎,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9.09--1990.11 辽宁省公路工程定额站科员

1990.11--1993.11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养护科助理工程师

1993.11--1997.01 辽宁公路路贸公司业务经理、广告公司经理

1997.01--1998.03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养护科副科长

1998.03--2004.07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养护科科长

2004.07--2006.02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2006.02--2009.04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兼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副局长、省高等级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2009.04--2009.06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兼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副局长、省高等级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2009.06--2011.07 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局长

2011.07--2012.08 辽宁省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12.08--2013.03 辽宁省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厅级)

2013.03--2018.07 辽宁省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07--2021.04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2021.04 免职

(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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