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湖南省株洲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可控,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和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外出活动。从8月2日起,除从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企业生产、工程项目建设、医疗保障、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服务窗口及有关紧急公务的人员外,主城区(含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云龙示范区)内其他市民一律居家休息3天,不得外出串门活动,属地要统筹保障好居民生活,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管理责任。全体市民近期原则上不离开株洲市域,如因要事确需离开株洲,须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格执行关闭场所的规定。对已明确要求暂停开放的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麻将馆、电影院、宗教场所等,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强化学校师生疫情防控。暂停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一切线下教育教学、外出考察及培训,学校师生员工近期原则上不得离开株洲市域。 四、自觉遵守查码验卡规定。各单位和社区(村)要实行常态化查码验卡工作。广大市民要自觉接受查码验卡,时刻关注自己的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告,并联系当地疾控部门,听从其指令,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防护,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五、通过加快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筑牢安全屏障。尚未接受核酸检测的市民,即日起要就近到核酸检测点接受采样检测,排除个人及家庭风险。符合条件的市民,要及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增强自身免疫力。各单位和社区(村)要加强组织引导。 六、落实个人第一防控责任。广大市民要高度重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勤洗手、多通风,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和良好生活环境。外出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一米线”的安全距离。时刻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详细活动轨迹,一旦发现自己与其有活动轨迹交集,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按规定严格做好防控工作。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七、切实维护同心抗疫社会秩序。广大市民要持续关注官方的信息发布,理性对待各种舆情信息。自觉做到不在社会及网络上传播、散布不实信息,不随意发布未经核实的消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搞人身攻击,不哄抬物价。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破坏全市疫情防控大局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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