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9日,岑溪市对辖区31座花岗岩矿山中的20家列入‘一面墙’整改,3家已完成一般隐患整改,8家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施工,3家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被应急管理部门立案查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岑溪花岗岩矿山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取得的实效。 据了解,4月2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岑溪市对花岗岩矿山管理不力、粗放式开采、生态修复不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后,梧州市纪委监委当天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问题的核查问责工作。 随后,梧州市纪委监委抽调人员,并从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两个工作组,分别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岑溪市矿山,实地了解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问题的情况,对该市花岗岩矿山开采、绿色矿山创建等立行立改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对有关职能部门及矿山企业是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等进行督查。 与此同时,该市强化“室组地”协作配合,压实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担负起整改责任和监管责任。在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下,市自然资源部门对全市矿山进行145次排查,发出整改通知39份,查处涉嫌越界开采1宗,非法处置矿产资源案件2宗,目前3宗案件正在立案调查。 梧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矿山指导开展核查,要求尽快查清事实、掌握证据、理清责任。截至目前,根据核查情况已逐项理清了有关职能部门、业务科室以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提出对涉及10多个单位、20多人进行立案审查、诫勉、责令检查、批评教育等初步问责意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杨海龙 |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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