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公布职业联赛限薪和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新政

来源:新华网 | 作者:肖世尧、公兵、吴霞 | 时间:2020-12-16

新华社上海12月14日电(记者肖世尧、公兵、吴霞)中国足协14日在上海召开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公布2021-2023赛季各级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同时发布《关于各级联赛实行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变更的通知》。

根据指标,下赛季起中超俱乐部年度总支出限额为6亿元人民币,中甲和中乙俱乐部年度总支出则分别不能超过2亿元人民币和5000万元人民币。中超俱乐部一线队国内球员年薪限额500万元,外籍球员年薪限额3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382万元)。中超俱乐部国内球员平均年薪应不超过300万元,外籍球员薪酬年度总支出限额为1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7941万元)。

中超俱乐部在亚冠联赛单场赢球奖金不超过600万元,平球奖金不超过200万元。参加中超和足协杯的单场赢球奖金和平球奖金限额则分别为300万和100万元。

此外,中甲联赛国内球员年薪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外籍球员年薪限额为15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191万元)。中乙联赛球员年薪应不超过120万元人民币,平均年薪限额50万元。

中国足协要求各俱乐部在新赛季使用中国足协公布的合同模板与俱乐部球员签订新合同。如球员原合同薪酬高于新合同约定薪酬,俱乐部可与球员签订补充协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发放薪酬差额部分。

为推进政策并杜绝“阴阳合同”等情况出现,中国足协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俱乐部总支出、球员薪酬超标等情况将被罚除6到24个联赛积分。如俱乐部与球员弄虚作假被查实,俱乐部将被强制降级,球员将被处以两年禁赛。

根据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政策要求,俱乐部名称不得含任何股东及关联方、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名称,也不得使用相似或近似的汉语或词组。俱乐部名称要体现地域传统文化、历史风俗、人文精神或俱乐部理念等特色。

各俱乐部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工商部门初步核准的拟用名称报中国足协竞赛部审核,并在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新赛季注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