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语盲文国家标准7月1日实施 手语有了“通用语”

来源:光明日报 | 作者:龚亮 谢文 | 时间:2018-06-24

手语盲文国家标准将于7月1日实施

手语有了“通用语” 盲文有了“规范字”

近日,《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同意,作为语言文字规范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这就意味着,手语有了“通用语”,盲文有了“规范字”。

日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研制和推广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1.“我国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工作的里程碑”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流方式和信息载体。手语和盲文是我国三千多万听力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的特殊语言文字。虽然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进行了一系列手语和盲文的规范化工作,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手语地域差异大、对新事物的打法少,盲文标调不规范等,仍给听力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的学习与生活带来不便。

“全国各地手语的打法五花八门,一位北京的聋人,到了河北可能就无法与当地的聋人交流了。而我国现行盲文不标声调,盲人阅读只能根据上下文确定或猜读声调,很多时候不可靠。”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说,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聋人和盲人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他们对制定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规范标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教育部、国家语委和中国残联曾共同委托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开展了全国手语、盲文使用状况的抽样调查,对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4所各级各类特教学校发放了17000份问卷,回收近16000份。调查结果显示,59%成年聋人和82.8%聋人工作者认为有必要制定国家通用手语,63.1%的成年聋人和85.2%的聋人工作者希望制定国家通用手语。半数以上的视力残疾学生、教师和成年视力残疾人认为需要完善盲文。

据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副主任李东梅介绍,为回应广大残疾人的关切,2010年底国家语委与中国残联共同设立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规范标准的研制。2015年,“国家通用手语标准”和“国家通用盲文标准”两个重大课题顺利结项,形成《国家通用手语方案》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两项成果,于2016年至2017年在全国26个省份选择了55家单位,包括特教院校、聋人协会、盲人协会、盲文出版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年半的试点。根据试点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课题组又对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

“这是一项严肃的科学研究,花了整整七年。”程凯说,七年时间,进行了大量的田野调查、语料采集,大量的分析比对、学术研究。这是我国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成果和新的一个里程碑,为今后的应用推广、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奠定了坚实基础。两项规范近期已分别由华夏出版社和中国盲文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