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十九大后首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传递六大新信号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刘奕湛 罗沙 白阳 丁小溪 | 时间:2018-01-24

构建“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体系”

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质量效率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正在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会议提出,今年9月试点到期后,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修改,构建起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体系。

“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应当在提高司法效率方面多下功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汪海燕表示,要解决有限的司法资源与不断激增的诉讼案件之间的矛盾,就要使公正和效率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统一。

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会议提出要推进化解方式多元化,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探索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发挥诉讼费制度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

会议还提出,深化民商事庭审方式改革,探索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进行,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

“通过理论层面的不断创新,以及改革试点的实践,将一些成熟的、科学的改革经验上升为法律,以构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汪海燕说。

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今年开展

会议透露,今年要开展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防止公权力损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针对执法司法的规范化大检查很有必要。汪海燕说,政法机关应当遵循法治思维,秉承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争取在司法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和司法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会议同时提出,要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更加注重改进执法司法方式。

汪海燕指出,改进执法司法方法,确保司法执法方法的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是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与保障。

“具体而言,要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构建起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汪海燕说。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会议指出,要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金融风险是当前最突出的重大风险之一。”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办和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引发次生风险。

会议部署,要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金融、财税、资本市场、社会民生等领域经济犯罪案件,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坚决惩戒违法违规活动。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手段也不断翻新,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一旦蔓延,将对金融体系乃至社会稳定产生巨大冲击,严重影响实体经济发展。

孙国祥建议,相关部门要强化监测预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积极排查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加强薄弱环节的制度建设,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同时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加强对广大群众的金融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