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十九大后首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传递六大新信号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刘奕湛 罗沙 白阳 丁小溪 | 时间:2018-01-24

历久弥新“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50年多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

会议要求,以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善治为目标,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坚持以预防为基点,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新防线。

“过去的‘枫桥经验’强调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随着时代发展,现在强调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认为,要牢牢把握“枫桥经验”以人为本的核心要义,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会议还特别提出,要总结推广“网上枫桥经验”,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努力使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单纯部门监管向社会协同转变。

刘仁文认为,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不仅要贯彻落实到“现实空间”,还要落实到“网络空间”。例如在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领域,在探索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利用互联互通的网络科技,解决现实中的具体问题。

强调“完善产权保护机制”增强企业家信心

“更加注重完善产权保护机制,促进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这是会议透露出的一个重要信号。

会议指出,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超标的超范围采取财产强制措施、财产处罚过宽过重等现象发生。

徐汉明说,政法机关直面当前产权保护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要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才能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7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将依法再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案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让人们切实感受到党中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坚定决心。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这次会议提出,要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增强企业家信心。

“这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起‘有恒产者有恒心’的理念。”刘仁文说,“提升社会对公正司法的信心,对促进有关当事方和办案机关依法办事必将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