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2日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同日,国务院公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联合发文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但自2022年1月1日起,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个人所得税”APP已经在各大手机平台的软件商店悄然上线。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介绍,“个人所得税”APP软件目前仅支持实名注册功能,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导入了一部分纳税人的信息,以此进行校验和压力测试。
王军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大督导力度,与企业一道帮助广大纳税人尽早拿到新年个税红包。据了解,截至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已累计召开个税培训会25万场,培训纳税人6300余万人次、扣缴单位230余万户次,上门辅导14余万户次。
2019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税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新个税法、首部电商法将实施,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进行改革,全国“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六项国家标准将实行……2019年1月1日起,一批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与新规将实行,更好地为百姓生活保驾护航。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今天,全国税务系统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表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国税务系统要凝心聚力,攻克难关,全力以赴确保个税改革平稳落地,让纳税人及时享受专扣政策红利。
中国财政部部长刘昆24日在北京表示,实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普华永道个人所得税服务合伙人张志刚认为,针对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暂行办法明确“首套”住房以住房贷款认定为准。相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将直辖市等一档住房租金提升至每月1500元,其他人口超100万的城市提升至每月1100元。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申请注销中国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斌表示,专项扣除细则推出,可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并且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减税,更有针对性、更公平合理。普华永道个人所得税服务合伙人张志刚认为,针对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暂行办法明确“首套”住房以住房贷款认定为准。
今天,国务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所谓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就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起除大病医疗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外,其余5项专项附加扣除均可在单位预扣缴环节完成减税。在办税方式上,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全面上线后,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手机端或在网页上填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实现全流程“指尖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