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学习、创业、就业和生活的重要文件。实施港澳居民居住证制度,是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便利,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侍俊表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厦门出入境自助办证一体机近期正式亮相五通客运码头候客大厅,卡式通行证赴港澳台旅游再次签注3分钟立等可取,市民可享“想走就走”的便利。目前,厦门出入境自助办证一体机可办理厦门居民(含在厦的我省居民)赴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旅游再次签注业务。
据悉,为确保清明返乡祭扫的港澳台同胞通关顺畅,厦门边检部门积极做好准备,开足查验通道,减少旅客候检时间。厦门边检提醒,出入境旅客要注意预留时间、错峰出行,在通关过程中如遇困难,及时向边检现场执勤民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