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颁布是党中央着眼于是中央着眼保持港澳台长期繁荣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落地实施,并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采措实质性举措加以推动。
今日下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贯彻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森、福建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今日下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贯彻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9月1日起开始申领,福建全省1217个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可受理,详细地址将于9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具体可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福建警方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一转眼,2018年已经过去三分之二,伴随即将到来的9月,一大批新政策法规将施行。港澳台在内地居民可申领居住证、车辆实行全国“通检”、抗癌药降价……伴随新政落地,民众的生活将更加便利。
这项实实在在增进港澳台居民福祉的便利化、人性化措施,抓住了港澳台同胞最关心的问题,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在港澳台工作上的具体体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五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居住证应当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 (一)丧失港澳台居民身份的;
(记者张庆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简称《办法》)将公布,香港各界热烈讨论,媒体热情解读,香港同胞倍感振奋。
——《办法》总共21条,规定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证件功能、持证人权益、证件制作、申领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为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务院新闻办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有关内容。据介绍,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
国务院新闻办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有关内容。据介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学习、就业、创业和生活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