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黑龙江明确了本省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天数。至此,全国至少已经有6省份正式出台了此类政策,多数省份规定,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的“护理假”天数在10到20天不等。与此同时,多地还将督促子女常回家看看、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拒绝子女“啃老”等在政策法规中体现。
本月,黑龙江明确了本省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天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
今年8月,提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中拟增加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
近日,重庆拟立法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已经有包括河南、福建、广西、海南等地出台了类似政策,独生子女“护理假”时间在10到20天不等,这让“百善孝为先”变得更加可行。[详细]
勿让独生子女“护理假”变成“镜花水月”,企业要有孝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关心员工家庭视为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自觉依法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有关规定,让员工请假没有后顾之忧。[详细]
日常生活中一些人以探亲的名义休假,却没有回家看看,而是在朋友圈里晒出了各种逍遥、狂欢的身影。有的出国旅游,有的在家中“岁月静好”。探亲机会难得,真要这么“挥霍”吗?这种做法且不说有违职场诚信,也与政策的初衷南辕北辙。[详细]
不只独生子女需要“护理假”。现实的情况是,“护理假”是全社会的期待,不仅是独生子女的需求。既然是一项普遍需求,就应该成为普遍福利。
近日,重庆拟立法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说对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落实,百姓就怕是希望很大,最后在落实的时候失望会更大。
独生子女“护理假”落实难,关键在于其中牵扯单位具体的经济利益。市场经济环境下,控制用人成本与实现用人投入产出比的最大化,永远是不少企业考虑的重要事项。如果没有让私营企业主等市场主体看到坚决执行这些福利政策的现实利益,仅靠呼唤道德血液回流,抑或强化监管,都不是治本之策。
近日,重庆拟立法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这其中,河南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时间最长,为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广西和海南为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福建为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