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建设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使用限期拆除的中小学D级危房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房管局)立即联合开展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工作,逐校摸清现存D级危房情况。对于经鉴定确认的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明显的安全隔离区,
并应在1个月内拆除。
通知还要求,中小学应于2008年11月底前,报送中小学D级危房停止使用限期拆除的检查情况。福建省教育厅和省建设厅将择时对全省中小学D级危房的处置情况进行抽查。
据了解,自2001年以来,福建省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危险校舍405万平方米,新建扩建校舍525万平方米,全面消除了2005年底前农村中小学危房项目库中的D级危房。但由于校舍使用管理的问题,一些地方中小学仍有D级危房未及时拆除,有的甚至仍在继续使用。(记者
刘卓 孟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