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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负责人解读国家发展规划法

2026-03-19 16:17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负责人解读国家发展规划法

新华社记者魏玉坤

国家发展规划法已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施行。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的背景是什么?对保障规划质量具有什么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负责人19日进行了解读。

问: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通过领导制定实施十五个五年规划(计划),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一穷二白到解决温饱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不断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政治优势。

制定出台国家发展规划法,就是要把我们党领导制定实施规划的成功经验确立为法律规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

问:法律规定了国家发展规划的制定程序,这对保障规划质量具有什么作用?

答:程序完备、内容科学是国家发展规划地位作用充分彰显的关键保障和支撑。在70多年的探索实践中,我国形成了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党中央制定建议、国务院编制规划纲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的制度安排,规划的前期研究、草案编制、听取意见、衔接论证、审议和审查批准等程序已成熟定型。

国家发展规划法将这些经过长期实践检验且行之有效的制定程序固定下来,对国家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编制原则、工作要求和相关程序等作出系统规定。比如,前期研究要全面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思路;草案编制要统筹考虑要素支撑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加强多角度论证和多方案比选;听取意见要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等,以制定程序的规范性保障规划的高质量。

问:法律从哪些方面对保障和提高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质效作出规定?

答:国家发展规划的落地实施离不开各类规划、宏观政策、资源要素等的支撑保障,离不开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问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对各类规划和政策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作出了明确部署。国家发展规划法立足党的十八大以来提高规划实施质效的制度安排,作出了系统的规定。

围绕其他规划政策协同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法明确规定,年度计划分年度滚动落实国家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落实国家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各类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规划,中央财政资金等要素优先保障国家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进一步强化了对各方面支撑规划实施的刚性约束,将有效推动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围绕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国家发展规划法规定,加强对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监测评估结果作为加强和改进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重要依据;在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和规划期结束前,分别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经党中央同意后,中期评估报告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总结评估报告依法提交全国人大,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规划实施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法律对规划实施全周期监测评估机制和相应监督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将进一步提高国家发展规划的执行力落实力。

问:相比此前审议的草案稿,法律增加了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和涉及地方规划等内容,有哪些考虑?

答:充分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离不开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支撑保障。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人民政府编制执行相应层级的发展规划是宪法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党中央、国务院也对加强规划衔接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在具体实践中,其他规划数量过多、质量不高、交叉重叠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不仅影响了规划质效,也加重了基层负担。

国家发展规划法在制定过程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统一规划体系的决策部署,增加了“国家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加强规划间衔接协调”作为专门一款,并在附则中对地方规划编制、衔接等作出规定,主要是为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求真务实编制规划,实现规划编制数量有效压减、质量持续提升、基层负担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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