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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两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 部署全链条安全监管

2026-02-20 12:17 新华社 责任编辑:孙劲贞

国务院安委办近日印发关于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福禄寿烟花爆竹经营部较大事故和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烟花爆竹零售店)重大事故的通报,深刻剖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对烟花爆竹全链条特别是经营燃放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形势和社会大局稳定。

通报指出,江苏、湖北近期接连发生两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暴露出五个突出问题。一是烟花爆竹零售店附近燃放管理失控,安全风险突出;二是部分零售店采取“超市式”自选销售模式,聚集大量购买人员,潜藏安全风险;三是零售店在许可证载明的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超量存放、藏匿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四是经营许可把关不严,零售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五是地方事故警示信息和工作要求传达不到位,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不深不细。

通报要求,要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所有零售店(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管理和周边安全风险管控。要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环节安全管控,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事故案例警示和安全宣传,以两起典型事故为警醒,广泛普及烟花爆竹安全购买、储存、燃放知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要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强化非法行为追踪溯源和行刑衔接,持续开展节日期间“打非”专项行动。

通报强调,要聚焦“五个严禁、三个务必”深入排查整治,把“严禁‘下店上宅’经营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点)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的八项硬措施落实落地到位。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已通过各级安委会办公室把“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乡镇街道和每一个烟花爆竹零售店,同步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开展暗访检查,推动各方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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