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13类食品在直播间里坚决不能卖

2026-01-17 08:34 新华社 责任编辑:黄丽红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16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近日发布,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13类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相当于列出“直播禁售食品清单”,凡是在清单上的食品,在直播间里坚决不能卖。

据介绍,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定对禁止直播经营的食品作出了细化规定,其中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从直播平台到直播间,再到主播和MCN机构,都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履行相应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旦出了问题,该是谁的责任,谁就得负责,谁都别想逃避责任。

针对不同直播形式的特点,区分不同主体的责任。规定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需要公示许可信息、查验供货资质,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做食品的”如果开直播,必须要有相应资质;如果是“纯带货的”,就必须要加强选品把关,谁都不能糊弄消费者。平台要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措施,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

在强化监管措施、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规定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到日常监管和年度抽检计划中,明确技术监测记录可以作为电子数据证据;平台必须开通便捷的投诉举报功能,及时处置消费者诉求。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