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

2025-12-18 17:18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政策举措,解决烟草制假、售假、走私等突出问题,持续净化烟草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意见》要求,聚力打击烟草境外制假走私入境。加强与有关国家执法协作,严厉打击境外假冒中国烟草品牌行为,坚决查处流入、流经我国的非法烟草。加强海陆联动执法协作,精准打击海上烟草走私活动。强化陆路边境和口岸涉烟问题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烟草走私活动。加强各类特殊区域涉烟治理,严禁以过境运输、转口贸易、转关贸易等方式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变相走私烟草。加强进出境运输工具和国际邮包涉烟风险管控,依法查处利用进出境运输工具工作人员携带和跨境电商物流、国际邮包等渠道走私烟草行为。

《意见》要求,高压严打境内涉烟违法活动。斩断烟草制假原辅材料及烟草机械供应链,加强烟草制假源头治理,严防严控烟草制假转移扩散。严查非法储存、运输、寄递涉烟产品,整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涉烟产品,严厉打击售卖各类违法涉烟产品行为。清理整治互联网违法销售涉烟产品。全方位加强电子烟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批发、运输、销售电子烟和电子烟出口回流等违法活动。严禁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口含烟、尼古丁袋、烟膏等含有烟草、烟碱成分的涉烟产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空管烟、茶烟、花烟等外观形状、使用方式、主要功能与烟草类似的产品和简易制烟机械等行为。

《意见》提出,强化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支撑保障。完善烟草行业垂直管理体系,健全部门间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强化专业执法力量,加快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全面履行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确保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各项工作全链条有机衔接、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