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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通报5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2025-11-26 08:23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 题:市场监管总局通报5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新华社记者赵文君

食品抽检中发现食用油掺杂掺假、紫苏酱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马肉等冒充驴肉……在市场监管总局25日召开的“开展全链条抽检 强化全链条监管”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司长卫国锋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在食品抽检中发现的5起典型案例。

在重庆五鼎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掺杂掺假食用油案中,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发现异常,该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中掺有廉价的大豆油和棉籽油;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违规添加香精,标签未如实标识成分比例,未注明使用的大豆油原料为转基因食品;香辛料调味油添加了香精,但未在标签标识配料表中标注,且未如实标注压榨工艺。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罚没2000余万元;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龙某实施五年的行业禁入,并处罚款5万余元。

在武汉市江夏区天翼食品加工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中,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发现,该厂生产的紫苏酱中添加了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等非食用物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作出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该企业负责人石某芝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拟对该企业负责人石某芝作出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

在济宁市兖州区食在民间驴肉火烧店制售掺杂掺假驴肉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店销售的驴肉进行抽检,发现马源性成分、猪源性成分。该店经营者申某飞为牟取高额利润,多次购入价格较低的马肉、猪肉,通过加工、包装冒充驴肉销售,涉案金额约47万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对经营者申某飞作出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该店经营者申某飞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在福州诚品盛食品有限公司多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案中,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多批次糕点酸价、过氧化值、食品添加剂等项目不合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最终吊销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

在杭州临安少华小吃部制售含非食用物质食品案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大数据监测发现该店多次在网上购买硼砂,发现这一情况后加强抽检,在该店销售的小馄饨中检出高含量硼酸。经查,该店多次购买硼砂违法添加到馄饨皮中,销售金额达20余万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该店负责人林某敬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处该店负责人林某华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拟对该店负责人林某敬、林某华作出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

卫国锋介绍,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抽检发现的掺杂掺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依法从严核查处置,已办理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案件17万余件,罚没金额约4.1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9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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