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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车超等强奸、故意杀人、伪证再审一案公开宣判

2025-09-28 17:11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合肥9月28日电 2025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无罪抗诉的原审被告人车超、李勇强奸、故意杀人,原审被告人谢广英伪证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宣告车超、李勇、谢广英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原判据以定案的有罪供述和证人证言系通过非法方法获取,依法应予排除;据以定案的足迹鉴定意见所使用的样本不具备同一认定的条件,该鉴定意见不应采信。另有依法获取的新物证及DNA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真凶另有他人,车超、李勇、荆献柱、车雪峰不是强奸杀害王某某的凶手,四人确属无辜。谢广英也未作伪证。原判已对荆献柱、车雪峰宣告无罪,应予维持。原判认定车超、李勇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谢广英犯伪证罪,确有错误,应予纠正。故作出再审改判判决。

宣判后,最高人民法院向车超、李勇、谢广英及其辩护人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原审被告人亲属、全国人大代表及群众共50余人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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