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最高检发布刑事抗诉典型案例

2025-08-09 15:35 新华社 责任编辑:吴静

记者8月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近日选编发布了“刘某故意伤害二审抗诉案”等10件刑事抗诉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类型多样,既有事实认定错误、证据采信错误的案件,也有法律适用错误,如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以及量刑明显不当的案件。

“刘某故意伤害二审抗诉案”中,在被告人刘某到案后未供述、同案犯之间建立攻守同盟为被告人脱罪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强化全案证据的综合审查,立足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依法提出抗诉,刘某由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朱某某故意杀人二审抗诉案”系被告人在公共场所公然对大学生行凶致大学生重伤二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恶性案件。对法院不当适用从轻量刑情节、量刑畸轻的问题,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最终被告人由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改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罚当其罪。

“张某、廖某某挪用公款等犯罪二审、再审抗诉案”是一起二审、再审接续抗诉的挪用公款案件。原审裁判未认定二被告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导致量刑明显不当。检察机关通过补充完善证据、接续抗诉,法院改判二被告人构成挪用公款罪。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元明介绍,在发布这批典型案例的基础上,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对刑事抗诉工作的综合业务指导,研究制定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规则,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抗诉案件。(记者刘硕)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