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7月14日,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以下简称“泛珠论坛”)在广州东方宾馆举办。本届泛珠论坛由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省区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主办,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共同承办,泛珠秘书处、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具体承办。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秘书长范恒山作题为《推动泛珠区域内重大战略联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演讲。以下为演讲全文:
国家重大战略集高品位、强动能、广影响和大实惠于一体,对推动区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应更加注重谋划、实施国家重大战略。不仅要注重激发单个战略的内在能量,做到“举一反三”“吃干榨尽”,还要推动国家重大战略间的联动融合,做到“左拥右抱”“众行致远”。泛珠区域内拥有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这是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优势。要大力推动各类重大战略的联动融合,强化对接与集合效应,推动泛珠区域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实施区域内重大战略联动的重要意义
区域战略明确而可靠的实效性及操作上的自主性,使各地普遍重视涉及自身发展的战略的争取和实施。事实上,推动区域内重大战略的联动融合,不仅能够更充分地激发每一个重大战略的潜能,助力各相关地区发展进程,而且有利于解决各自为战形成的诸多问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全面提升。可以说,实施区域内重大战略联动融合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重要。
(一)有利于防止“红利落差”演变为“地区悬差”,推动区域一体发展。一般来说,不同的区域重大战略是依据所涉地区具体实际打造的,其所体现的任务举措和政策安排也各有差别。各自为战实际形成了“战略分割”,久而久之,战略间体现的“政策极差”或“红利落差”就会拉大地区间的发展差距,而这是与我们实施区域战略的初衷相违背的。重大战略之间的联动融合则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二)有利于推动“地区权利”延展为“区域权利”,加速区域发展改革进程。赋予先行先试权利是国家战略的突出特点和政策重点,越是发展好地区所获得的试点授权也越充分。重大战略的联动融合能够通过适当形式将先行先试权利由某个地区“单享”红利蜕变为全区域“普惠”利益,这有利于全区域借助有力度的改革发展探索,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经济结构优化和增长动能转换进程。
(三)有利于促进“封闭循环”提升为“开放循环”,实现区域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战略分割使特定的任务和举措只能在一定地域范围开展,这不仅造成了外部资源要素的定向集聚,也形成了某些经济活动的排他性开展。重大战略的联动融合有利于打破地区分割,通过制度、举措等的对接实现全区域的资源要素自主流动,形成高效通畅的大循环格局。
总之,实施区域内重大战略联动融合有利于打通阻隔、深化创新,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推动泛珠区域内重大战略联动融合的基本方向
国家重大战略在最终目标、总体要求和核心思想等方面的一致性或趋同性,为相互间的联动融合提供了可能。
泛珠区域内拥有多个国家重大战略,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推动这些有明确实施范围的重大战略的联动融合,从方向上看,可在如下四个方面用功着力。
(一)把握共同需求,一体推进关键领域建设。对各重大战略共同要求的一些不具地域色彩、且通过合作更有利于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领域与事项,可按照战略所指引的方向联手推动、合力建设。主要有:一体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一体建设公正开放诚信的市场制度,一体构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协同创新体系,一体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和优质公共服务区域共享,一体治理和维护水土气生态环境,等等。
(二)对接最好标准,促进试验权利普惠运用。认真梳理各重大战略赋予的试验事项,鼓励各地区主动对标诸战略中最好的经贸规则建设思路进行自主探索,以战略实施地区试点权利为依托,将部分地区的专属权利拓展为全区域的共同权利,通过构建高标准的规则体系,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促进发展。
(三)打造特色平台,实现优势要素交换转移。鼓励战略实施地区间、战略地区与一般地区间以建立分园、拓展基地、一体化示范区等途径,借此将良好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进行复制推广,同时推动人才、技术、产业、项目等着流动转移。
(四)着力战略分工,形成互补互济的发展格局。各重大战略所提出的重点领域的建设任务都是以地区资源秉赋、现实发展状况为依据的,可以此为基础,推动各地区围绕做强做大比较优势深化合作,促进相关领域、重点项目的衔接配套和拓展提升。例如,抓住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进一步推动相邻地区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联动实施成渝双城经济圈战略等,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依据各重点地区特色产业体系构建,形成层次相继、节点相扣的相互支撑的具有韧性和竞争力的产业链条。
三、进一步健全泛珠区域内重大战略联动融合的促进机制
应协调好内外关系,增强主动性并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推动泛珠区域内重大战略联动融合持续深入开展。
(一)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联动融合符合中央要求。应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充分授权。最大限度实现重大战略措施实施在地区间的开放性,除开存在较大社会风险的先行先试项目,地域特性很强的发展改革举措或需要特别审批的事项之外,各重大战略中所涉及的发展改革安排原则上都对所有地区开放;允许各地相互借鉴和自主移植区域内的高标准经贸规则和先进的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着眼于促进战略联动增强机制功能。协调机制应明确提出深化战略联动的方向与思路,研究提出支持战略联动的有效政策措施,及时化解战略联动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
(三)实化细化任务清单。依据国家战略规划和区域协调机制部署逐年提出各重点领域联动融合的具体任务,相应建立督促落实制度和成效评估体系。
(四)持续开展引领示范。对接战略规划,紧扣重点领域和具有代表性的事项,推动相关地区合作开展探索试验,形成经验、树立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