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娱乐 > 音乐 > 正文

短视频APP带火歌曲?音乐人并不买账

2020-11-18 16:00:32 作者:陈斯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北京青年报讯(记者 陈斯)直播时放点背景音乐调节气氛,拍短视频的时候配个音乐烘托氛围——“人人皆主播”的时代,对这样的操作已经习以为常了。除了平台流量红利,网红直播带货、“种草”短视频甚至商业广告,都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收益,BGM也算“功不可没”。殊不知这背后存在着侵权行为!

日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已“出手”维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调查取证,与各大短视频平台沟通交涉音乐版权问题。

音乐未经授权被滥用 短视频平台和主播获利

根据《2020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显示,由于疫情的影响不能外出,网络视听类应用用户规模得到进一步增长,今年6月网络视听用户已经突破了9亿,网民使用率高达95.8%,每日新增短视频数量可高达千万条以上。在网络视听行业市场规模构成中,短视频板块占比最多,收益高达1302.4亿。

而短视频中背景音乐的使用占据了很大的份额。在短视频平台和平台主播们享受着新兴经济模式带来的巨大市场红利的同时,音乐著作权人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大量未经权利人授权的作品被滥用,网络音乐盗版侵权之风在短视频上卷土重来。

“现在MCN机构的网红收入中,很多流量是音乐转化的。”国家音乐产业基地负责人、北京无限星空音乐有限公司CEO唐月明表示,以直播为例,打赏也是不小的收入来源,一些音乐直播更是以使用音乐作品为主。而一个以音乐为主的视频点赞过200万,就能给账号增加50万到100万的粉丝,大为增加广告商务变现的能力。

1  2  3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