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更透明、强监督、去功利——解读新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三大看点

2020-10-29 06:57:05 作者:董瑞丰、温竞华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题:更透明、强监督、去功利——解读新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三大看点

新华社记者董瑞丰、温竞华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经过第三次修订,日前已正式公布,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作为科技奖励制度一系列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新版条例力图通过调整“指挥棒”,以更加透明、严谨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同时避免过度的功利导向,引导科技工作者回归科研初心。

看点一:“推荐”变“提名”,程序透明成刚性要求

新版条例的一个亮点,是落实了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后者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较长时间以来,我国科技奖励采取的方式是: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数量指标,各单位组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单位经过筛选再向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推荐。科技界对此一直有不同声音,认为行政“越位”导致了部分推荐奖项“含金量”不足。

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次年,国家科技奖励即变“主动自荐”为“被动他荐”。此次条例修订,将这一改革举措上升到法规层面。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改革报奖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等提名的制度,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强化奖励的学术性。

同时,强化提名责任,提名者应当严格按照提名办法提名,提供提名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作为程序保障,新版条例还对评审过程透明做出刚性要求。明确评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办法、奖励总数、奖励结果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布。

看点二:建“诚信档案”,加大监督惩戒力度

个别科研人员、机构有违反伦理道德或者科研不端等行为,隔几年避过风头后,又出现在科技奖励参评名单中——这样的情形曾被舆论质疑。

新版条例注重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国家科学技术奖在提名阶段即对上述个人或组织“一票否决”,并建立对提名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和评审委员、评审专家、候选者的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条例同时加大对科技奖励的监督惩戒力度。一方面,监督委员会根据相关办法对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并向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报告监督情况。

另一方面,对奖励活动各主体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违反条例规定,有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组织,将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长期从事科技奖励制度研究的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原主任李志民说,对科研不端“一票否决”、对跑奖要奖“零容忍”、对违规人员持续追责,这样的监督惩戒力度将让国家科技奖励更公正、更权威,也进一步为科研人员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引导他们专注研究、发挥潜能。

看点三:强化荣誉性,回归奖励“初心”

一段时间里,国家科技奖励与学科评估、人才评价、学位点设置甚至院士评选挂钩,导致一些科研人员对奖项趋之若鹜。

“这是科技界议论颇多的奖励溢出效应。把荣誉变成了功利,偏离了科技奖励的本来目的。”李志民说,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将更好地解决科研领域效率与公平的平衡问题。

新版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强化科技奖励的荣誉性,将国家科学技术奖授予追求真理、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敢于超越、勇攀高峰的科技工作者。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副部长谭华霖说,中国科协作为学术共同体组织,长期以来深度参与国家科技奖励的提名举荐和评审评价工作。未来,将根据新版条例的要求,履行好学术共同体作用,促进科技奖项回归荣誉本身。

据悉,新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之后,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也将陆续出台,下一步还将规范各类科技评奖,减少奖励数量,提高奖励质量。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