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12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

2020-07-09 06:51:37 作者:安蓓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记者安蓓)记者8日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近日出台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以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所在地设立子公司为由限制民营企业参与项目投标,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明显超出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资质资格、业绩、奖项等要求。全面清理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现有资质资格限制性规定,分类提出处理措施。

意见指出,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符合市场原则的铁路行业调度、收费定价、财务清算等方面的规则和制度。公平配置航权时刻等资源,不得因企业性质不同对航线、时刻、航油、航材、飞行员、机场等要素实施差异化供给。推广站城融合开发新模式,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独资、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依托既有枢纽的城市更新和新建枢纽区域综合开发。

意见明确,塑造新型商业模式,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以及铁路客货站场经营开发、移动互联网服务、快递物流等业务经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以货运功能为主的机场、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点项目建设,获取航空货运国内和国际航权,加快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参与机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研究支持从事航空货运的民营企业扩大货运飞机引进规模。鼓励具备专业经验的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活动。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渠道,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推动5G、物联网、互联网等智能技术与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深度融合。

意见指出,要减轻企业实际负担,保障企业合法收入。强化资源要素支持,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建立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沟通协商机制,形成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库,定期向社会公开推介。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