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020-05-08 08:36:56 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民政部等11部门昨天(7日)联合部署,在全国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部署要求,各地要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强化站内照料职责,规范开展托养服务,完善监管体系,并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或特邀监督员制度,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运行管理、人员照料情况进行监督。 各地要以“大爱寻亲 温暖回家”为主题,集中开展救助寻亲专项行动,通过拓展服务手段、加强部门配合、深化社会力量参与,提升寻亲服务水平和效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返家。对已经返家的,要组织人员或委托当地村(居)民委员会了解其家庭情况,对存在生产、生活困难的,要落实有关政策予以帮扶,避免其再次陷入困境。 各地要集中开展一次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行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安置手续,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摆脱生存困境。 |
相关阅读:
- [04-28] 11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 [04-26] 广东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
- [03-26] “为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彰显社会温度和责任
- [02-14] 民政部:疫情期间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