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6个涉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2020-04-10 07:32:3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发布第九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据悉,该批6个典型案例均属于在疫情特殊时期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 6个典型案例分别是社会公众关注的北京市昌平区支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河北省赵县米某强、米某乐涉嫌故意杀人案,北京市东城区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湖北省武汉市肖某某涉嫌抢劫案,江苏省南京市业某某抢劫案,江苏省徐州市纵某某绑架案。对于上述案件,检察机关均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截至2020年4月8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3158件3918人,审查批准逮捕2749件3311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91件409人;受理审查起诉2461件3084人,审查提起公诉1883件2305人,依法不起诉58件77人。 |
相关阅读:
- [04-09] 刑满释放人员超市内摘口罩打死老人,最高检:从严刑事追诉
- [04-09] 最高检:境外黑客组织“暗夜小组”被全链条摧毁
- [04-09] 最高检通报:批捕涉疫犯罪案件数达“非典”时期8倍
- [04-09] 网络犯罪蔓延迅速 最高检成立指导组深化打击惩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