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违反防疫规定的坦桑尼亚籍男子已被限期出境
2020-04-03 06:52:5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记者王君璐)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在4月2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一坦桑尼亚籍男子不配合社区疫情防控措施,警方依据相关法律,已对该男子作出行政处罚,限期出境。 潘绪宏介绍,3月27日、28日朝阳公安分局潘家园派出所接社区防疫工作人员报警和网民反映,一坦桑尼亚籍男子不配合社区疫情防控措施。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已对该男子作出行政处罚,限期出境。 北京警方提示,所有入境进京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一视同仁,依法追究责任。 |
相关阅读:
- [04-02] 广州通报外籍新冠肺炎患者打伤护士:已立刑事案件调查
- [03-31] 拒戴口罩还攻击防疫人员 西安外籍男子已出境
- [03-30] 交通运输部:原则上要求所有入境外籍司机当天返回
- [03-30] 13名外籍人员沿山脉攀爬非法入境广西 被依法遣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