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广东修法:禁食所有人工繁育饲养陆生野生动物

2020-04-01 06:56:59 作者:周颖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广州3月31日电(记者周颖)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修订《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条例明确禁食所有人工繁育饲养陆生野生动物。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扩大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纳入管理范围。条例中的野生动物指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而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执行。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执行。

条例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条例还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加施畜禽标识而没有加施的,不得屠宰、加工、出售。

条例还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对于违法生产、经营、购买、储存、屠宰、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品的,货值或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或价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对于违法食用行为,将对食用者进行处罚: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条例还严格规范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条例明确人工繁育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出售和非食用性利用列入人工繁育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应当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