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境外入省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
2020-03-23 07:28:5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哈尔滨3月22日电(记者闫睿)黑龙江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李胜彬在22日举行的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黑龙江对入省的所有境外人员实施100%测温、100%流调、100%核酸检测和100%集中隔离观察14天,以“闭环管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李胜彬说,所有入境黑龙江省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自理。经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如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
相关阅读:
- [03-23] 综合消息:中国绝大多数地区低风险 广东首现境外输入关联病例
- [03-22] 国家卫生健康委:境外输入病例来源国数量增至22个
- [03-22] 31省份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6例 其中境外输入45例
- [03-22] 福建新增4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