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猎期非法狩猎27只斑鸠 判拘役4个月 赔偿国家资源损失8100元
2020-03-12 07:49:48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禁猎期间,刘某某用弹弓、钢珠捕猎国家保护动物斑鸠27只。3月11日上午,濮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公益诉讼一案,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判令刘某某赔偿国家资源损失8100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由于此案属于公益诉讼案件,因此该案审理依法采用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为防止疫情扩散,该院利用“三远一网”系统审理此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刘某某在濮阳县某乡修路施工期间,在禁猎期用夜间强光照明行猎的方法,用弹弓、钢珠捕猎斑鸠27只,经鉴定被告人所捕猎斑鸠为珠颈斑鸠,该鸟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庭审中,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被告人及辩护人做了陈述和辩解,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愿意赔偿国家资源损失,公开赔礼道歉,并在最后陈述中表述自己以后愿做一名环境资源保护志愿者,积极宣传法律,参与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捕猎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判令刘某某赔偿国家资源损失8100元。(总台央视记者 田萌) |
相关阅读:
- [03-11] 青海西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巡查 已救护动物44只
- [03-11] 安徽整顿900余家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 [03-11] 云南:非法食用、猎捕野生动物 民众举报最高可奖万元
- [03-11] 北京野生动物繁育许可证将有序撤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