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中小学生每天在线学习时间不宜超过5课时
2020-03-11 19:43: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成都3月11日电 (记者 贺劭清)记者11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线上教育教学期间近视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线上教学不能完全替代开学之后的课堂教学,要防止照搬套用正常课堂教学方式、时长和安排。严格控制学生通过电视、电脑、手机等终端在线学习时间,每天在线学习时间不宜超过5课时,每课时教师讲授时间不宜超过20分钟,课间间隔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随着各地各校陆续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中小学生用眼负担存在不同程度增加。四川省教育厅要求,要坚持“健康第一”理念,适度、科学开展线上教育辅导,落实在线教育相关要求。明确当前线上教学“教什么”“怎么教”“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教学内容要适量。不得强制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 学生线上学习遇到因网络卡顿等原因导致视频信号不佳、图像不清时,应当暂停线上教学活动以保护学生视力。注意引导学生课间休息时段不看电子屏幕,尽量减轻学生用眼负担。 在体育锻炼方面,四川省教育厅要求,要指导学生利用线上教育教学休息时间,穿插眼保健操、远眺休息、在室内或其他安全区域体育锻炼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阳台、庭院等场所,增加自然光照下活动时间。每天室内或室外安全区域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要针对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家庭实际,提倡和鼓励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开展劳动教育。 此外,四川省教育厅还要求,要科学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保障充足的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学校要指导家长、学生一起制定适宜的学生居家学习生活个性计划和作息表,注重家校配合,共同保障学生用眼健康。(完) |
相关阅读:
- [03-11] 不忘初心,坚持公众教育宣教
- [03-11] “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总结会召开
- [03-08]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阿联酋所有教育机构今起关闭
- [03-06] 心理教育微课|我在这里,我可以——提升自我效能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