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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了!广东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决定起草人独家回应焦点问题

2020-02-13 15:53:13 作者: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昨天(1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提出,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将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追责,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一决定,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紧急立法,终止日期将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另行公布。那么,新法有什么特殊之处?昨天,总台央广记者郑澍第一时间独家专访了决定起草人、广东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陈永康和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

决定从起草到通过用了不到4天时间

广东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陈永康:从8日启动起草工作,由办公厅、法制委、教科文卫委、社会委等相关的一些委员会组建了一个起草班子,用了两天时间起草。10日我们报省委同意,然后我们召开主任会议,到今天(11日)通过总共用了不到4天的时间。

作为决定起草人之一的广东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陈永康昨天傍晚在接受专访时透露,决定从组建团队到最终发布,历时仅仅4天!争分夺秒,迅速启动并制定出台,目的在于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陈永康:在疫情关键时期,专门出台这个决定,是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考虑广东省情,决定明确提出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

陈永康表示,此次决定的最大亮点是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关键时期,明确提出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他说,之所以如此,是充分考虑了广东省情。

陈永康:这方面的规定,跟其他几个省相比,我们应该说在这一方面的“笔墨”是比较多的。我们也知道这一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源头和中间宿主,不少专家都指向了蝙蝠和穿山甲这些野生动物,广东有部分群众也有这种爱吃野味的陋习。所以我们为了阻断疫情的发生和病毒的传播,倡导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的基础上,专门对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做的规定。比如说我们第4条规定,严禁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交易和消费场所开展野生动物的交易和消费活动。

决定特别对个人义务做出规定

记者留意到,在决定第5条第1款中,特别对个人的义务方面做出规定。陈永康说,这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的一项特别立法。

陈永康:这是立法在一个疫情防控时期,特殊时期的一项特别立法。疫情防控时期,我们特别强调,禁止交易和消费。我们提倡革除这种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不得滥食野生动物,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另外,第6条这里专门列举了,比如说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服务,滥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也要相应的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决定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进行处置

此外,为最大限度支持政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以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12个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进行处置,从而赋予政府在防控特殊时期及时采取有效有力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省人大常委会就防疫工作作出决定,是特殊时期的紧急立法,终止日期将由省人大常委会另行公布。

广东省林业局:决定覆盖所有野生动物,对所有禁止行为都可依法处罚

记者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等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从1月19号开始截至发稿,广东累计出动了森林公安警力达到了31449人次,对全省涉及野生动物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其中破案86起,抓获人员90人。

昨天下午,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决定的推出,将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这次人大出了这个决定,为我们在疫情防控期间做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的管理,尤其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的力度,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过去的一些执法,我们都是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一些动物条例来实施,没有覆盖到所有野生动物,只是对保护类才能够采取一些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一些手段。那么这一次决定,我们的打击力度更广了,对所有的禁止行为,我们都可以采取一些依法处罚的措施,很有利于我们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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