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上海严打与疫情防控相关违法行为 已立案140件

2020-02-10 22:00:53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上海2月10日电 (记者 许婧)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10日透露,该部门聚焦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价格、不正当竞争、广告、药品与医疗器械、野生动物与活禽、食品、产品质量与特种设备等七个领域,制定《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行为清单》,并集中执法力量,从严从快从重打击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行为。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同日还公布了最新第三批“口罩”违法十大案例。目前,上海已立案疫情相关案件140件。

据了解,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线索,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从快、从严、从重,对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借疫情爆发、欺骗误导消费者谋取暴利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更是在72小时之内调查清楚违法行为,于2月10日按照法律程序向当事人送达了听证告知书,拟做出罚款200万的行政处罚。

截至2月9日12时,上海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疫情相关案件140件,其中,处于立案阶段115件;调查终结阶段9件;处罚告知阶段11件;办结阶段5件。疫情发生期间,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已涉及相关线索或全案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18件。

当前案件涉及违反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价格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其中违法类型比较集中的主要有:涉及价格类违法案件76件;涉及产品质量类违法案件28件;涉及医疗器械类违法案件15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类违法案件5件。

该些案件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特点:

第一,口罩成为名副其实的关注焦点。所有案件中,涉案物质涉及“口罩”的案件有110件,占案件总数的78%。这其中有涉嫌生产不合格口罩、篡改生产日期、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三无产品、违法广告、侵犯商标注册权等各类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办集中聚焦了民众关注的民生问题。

第二,查处的违法主体相对集中。从案件当事人主体情况来看,涉及药店的案件37件,个体户或个人24件,食品店13件,超市或便利店11件,该四类主体占了所有案件主体的60%,是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排摸的对象。但与此同时,发现有理发店、摄影店等看似与口罩销售毫无关系的商家也利欲熏心,违法销售口罩,同样被立案查处。

第三,违法主体销售途径多样。执法人员除了对实体店的排摸外,也加强了网上巡查。立案查处的案件中不乏涉及微商、网络平台等通过互联网下单的新型销售方式,该类案件共有25件。(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