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口罩乘坐海口公共交通将被拒绝
2020-02-10 10:20:03 来源:海口日报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未戴口罩乘坐海口 公共交通将被拒绝 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须电子支付 本报2月9日讯(记者陈丽园)2月8日,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宣布自2月9日零时起,海口所有网约车暂时停运,乘客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火车、船舶、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或进入购票大厅、候车(机、船)室等公共场所时如未佩戴口罩会被拒绝提供服务。 ■所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全部暂时停运。 ■司乘人员在发车前应测量体温,营运中全程应佩戴防护口罩,并随时报告健康情况。有发热(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司乘人员,要主动报告所属企业、停止工作。 ■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措施。公交车、班线客运车运行一趟、消毒一次、打开窗户和前后门通风一次;出租汽车每天消毒两次,原则上每八小时消毒一次,运行中打开窗户通风驾驶;驾驶员交班时要及时对车辆进行消毒;水路运输工具每日至少通风消毒一次。 ■乘客乘坐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火车、船舶、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购票大厅、候车(机、船)室等公共场所的应当全程佩戴防护口罩。未佩戴防护口罩的,经营单位或司乘人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乘客乘坐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时须采用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避免病毒通过钱币传播,也方便疾控部门等相关单位必要时跟踪乘客信息。 ■海口公交已采取减少运力投放,降低发班频率或定时发班等临时措施,乘客可关注海口公交集团微信公众号和椰城市民云“实时公交”系统,查询公交车即时动态。 ■有发热(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客乘坐公交车时尽量隔位分散就座,乘坐出租车应当选择坐在后排;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自觉维护车厢环境卫生整洁。 ■严禁私家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载客,一经查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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