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方去年办理142件重大非法集资案 涉案金额均过亿
2020-01-15 11:5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北京1月15日电 (陈杭)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15日表示,北京市检察机关去年依法办理涉案金额过亿元的重大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42件,对侵害民生民利的金融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1月15日,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敬大力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到上述内容。 敬大力在介绍北京市检察机关2019年工作时强调,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案金额过亿元的重大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42件,其中银豆网、易商通、钱生钱等案件涉案金额过百亿,对侵害民生民利的金融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据悉,2019年7月2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涉及银豆网案的违法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以构成集资诈骗罪,对戴某等五人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银豆网案、易商通案、钱生钱案三起案件均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同日向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谈到北京市法院2019年的工作情况时,寇昉表示,北京市法院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此类案件870件,对“成吉大易”“华赢凯来”等重大集资诈骗案的主犯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同时,深入做好追赃减损工作,努力防控社会风险、金融风险,“e租宝”案完成财产归集和集资参与人登记核实工作。 “华赢凯来”案中,2013年9月至2017年6月间,被告人白丹青为非法集资,先后成立北京华赢凯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白丹青依托上述公司建立集资团队,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借用销售债权、私募基金、转让股权等形式,采用散发传单、借助网络媒体、召开客户答谢会等手段向社会公开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个人经营能力,谎报公司实力,隐瞒自融资、自担保真实情况,虚构项目有担保、资金有保障的事实,通过线下、线上两种途径,先后吸收6万余名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人民币95亿余元。 2019年8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白丹青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孔艳霞等其他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依法作出处理。在二审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租宝”案中,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丁宁等人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通过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等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1亿元。同时,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对其他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在二审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e租宝”案的资金清退公告,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资金清退工作。 谈到2020年的工作任务,敬大力指出,将加强民生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寇昉表示,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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